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必胜小狗为您解答: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爆发会感染宠物猫,犬吗?

2020-02-28| 发布者: 广德百科网| 查看: 144| 评论: 3|来源:互联网

摘要: 这是疫情期间中国官方首次对“宠物”问题作出回应。但多地仍出现因担心家养宠物传播病毒而弃养甚至捕杀的情...

湖北省召开第十三场疫情防控例行发布会,针对宠物是否会感染新冠病毒的问题,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专家组成员蒋荣猛表示,目前为止没有发现宠物感染冠状病毒传播给人,也没有发现病人传染给猫和狗的情况。

这是疫情期间中国官方首次对“宠物”问题作出回应。

此前,已有多名专家表达过类似观点,世界卫生组织也以“谣言粉碎机”的形式刊出图文表示,目前没有证据表明狗猫等陪伴类动物/宠物会感染新型冠状病毒。

但多地仍出现因担心家养宠物传播病毒而弃养甚至捕杀的情况。律师认为,在未确定宠物是否感染的前提下捕杀,不符合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,这种做法也违反了物权保护的相关法律。

针对此次热点问题,必胜小狗团队查询了相关新闻报道资料特整理如下:


现象1

信息误读致饲主抛弃宠物

“要不把猫送走吧。”这样的话小代这几天来不知道听过多少次。

家住长春市的小代去年年末有了自己的第一只小猫。1月30日那天,家人在微信群里转发了一条链接。点开链接,小代看到的标题是“宠物也会感染新型肺炎”。

在看到这条消息之前,小代一直坚信养宠物在这次疫情中没有任何风险。“但看到那条链接之后,说实话,我动摇了一点。”

家人转发的这条链接来源于微博认证的“中国网直播”。30日零时8分,“中国网直播”发了一条简短微博:“宠物也会感染新型肺炎!李兰娟:如接触到疑似患者一样要隔离。”

很快,“宠物也会感染新型肺炎”上了微博热搜。但这并非李兰娟院士的原话。

“中国网直播”这条微博内容引自1月29日晚的央视节目。节目中,李兰娟院士表示,疫情期间,(宠物)主人要对宠物加强管理,如果宠物没有接触病人和疑似感染者,宠物本身是健康的,那没有关系。如果宠物跑到外面接触到疫情,或者接触到被感染的人,宠物也要监控起来。

可见,李兰娟院士并没有肯定新型冠状肺炎病毒可以传染给宠物。

但这则被误读的消息还是产生了一定的影响。小代告诉记者,自己最终没舍得将刚养的猫送人,不过身边养猫的朋友,已经有人因此将宠物送人。“有人养了好几年,也是说送走就送走了。”

一位萌宠博主也表示,1月30日以来,求助领养宠物的私信比往常多很多。“很多弃养的情况,北京、上海、广州等地都有网友私信我说在路边看到了弃养的宠物,能不能帮忙呼吁领养。”

现象2

部分地区有宠物被“处理”

对宠物的担忧情绪不仅局限于饲主。部分地区还出现了未经饲主允许,捕杀宠物的情况。

2月1日,有消息称,江苏无锡一房主在被隔离观察期间,其宠物猫被社区工作人员活埋。事发地所在东亭街道表示,事件发生于1月30日,因猫主人被隔离,社区工作人员上门消毒时发现一只猫,根据重大突发事件一级响应机制和社区群众强烈要求,对猫进行了处理。

东亭街道解释称,周边居民多次到社区投诉,且社区考虑到居民的安全,才选择将猫进行处理。

杭州萧山、西安曲江也出现了未经饲主同意,对宠物进行“无害化”处理的情况。

1月28日,杭州萧山,一只宠物猫被新谊村村委会“处理”。网友小琴告诉记者,猫主人是自己的好朋友。28日下午,韩女士从绍兴驾车前往萧山,车上携带了一只宠物猫。韩女士曾于1月12日去过湖北,但已在绍兴度过了14天隔离期,且宠物猫并不属于韩女士,这次去萧山就是为了将猫还给猫主人。但猫主人刚接到猫,便被村委会夺走。

“当晚6点,村委会那边的人跟我们说,猫已经被处理了。”小琴说,猫被处理后,自己和朋友尝试过各种手段想问清楚村委会这样做是否合理,但至今没人给他们一个明确的回复。

2月6日上午,记者致电新谊村村委会,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表示,1月28日,村委会确实“处理”了一只宠物猫。至于处理方式,该工作人员表示,“就是普通的那种,直接杀掉然后埋起来。”

村委会表示,因为车上有湖北回来的人,所以才采取这样的方式。

网友小李则反映自己的宠物在高速收费站被没收。小李告诉记者,1月29日,自己驾车前往西安,在曲江收费站被没收了饲养的猫和狗,车上一行五人被隔离。随后,小李向曲江高速收费站表示想要回自己的宠物,但一位自称是曲江防疫部门的工作人员称,小李的两只宠物已被当地雁塔区农林部门“处理”。

2月6日上午,记者致电西安雁塔区农林水务局,一名工作人员称,29日确实有一批动物送来,但具体的处理方式自己不清楚,需要核实之后才能告知。

小李称,自己曾联系过农林部门,对方称宠物确实已经被处理,并有档案可查。“我知道我的宠物大概率是回不来了。”小李说。

焦点1

未经同意捕杀未证实染疫动物是否合法?

无锡东亭街道工作人员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,根据《传染病防治法》第九条和第四十二条相关规定,传染病暴发、流行时,可以采取控制和捕杀传染病野生动物家禽等措施。

北京德翔律师事务所主任安翔解释,《传染病防治法》第四十二条确实规定,传染病暴发、流行时,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,按照预防、控制预案进行防治,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,必要时,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,可以采取的紧急措施中包括控制或者捕杀染疫野生动物、家畜家禽。

“但目前,医学专家均认为没有证据证明新型冠状病毒能传染给猫和狗,因此不应当采取捕杀这样的紧急措施。此外,法律也明确了,捕杀的动物应该是已经染疫的。但相关单位并没有证据证明这些宠物已经染疫。”

安翔还表示,宠物作为饲主合理合法获得的私人物品,未经饲主同意,私自处理宠物,同样违背了物权法的有关规定。

焦点2

对确已染疫动物应如何“无害化”处理?

根据无锡饲主与社区工作人员的聊天记录显示,东亭街道明泉社区的工作人员在1月30日晚将宠物猫以“深埋”的方式作“无害化”处理。

这样的“无害化”处理是否有相关依据?

根据2014年印发的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,无害化处理设施应优先采用化制、发酵等既能实现无害化处理又能资源化利用的工艺技术。

从事兽医工作已有10年的麦先生向记者表示,就目前的信息来看,这样的无害化处置有不当之处。“填埋这种处置方式一般是针对已经发病死亡的动物,而且填埋过程中应添加石灰,再在填埋表面进行消毒处理。但目前给出的信息不够,仅靠填埋这两个字,无法判断是否真的能达到无害化。”

麦先生表示,填埋作为无害化的处理方式,一般都是针对规模化养殖的动物。目前,针对宠物的无害化主要通过专业的火化设备进行,对病死动物的无害化处置方式主要有深埋法、焚烧法、化尸窖处理法、化制法、生物降解法以及堆肥法。

“犬、猫都有自己的冠状病毒,和此次发现的肺炎的冠状病毒并不一样。犬、猫的冠状病毒也不会感染人。目前也没有证据证明新型冠状病毒会感染犬、猫。”麦先生说。(以上新闻材料来源于新京报)


必胜小狗温馨提示:在没有证据证明新冠病毒会感染犬,猫时,请大家务必不信谣不传谣,做好宠物防护以及消毒,勤洗手,众志成城,抗击疫情!相信强大的祖国一定能战胜疫情!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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